上月二十五号我早上七点骑摩托车上班.当我由北向南骑驶到德生防水路口时.一辆广本雅阁轿车从另一车道想拐进德生防水路口.因我没来及躲避他和他相撞.时候我住进医院.说是轻微脑震荡.住了半个月医院.其中医药费家中垫付了5000元.现在回家休养.在住院期间交通事故组出了认定结果.车主是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昨日与车主和他的保险公司协商车主只愿意承担医药费和误工费2000元.我的误工费不给.说是没到成年人.今年我17周岁了.请问我应该得到误工费的赔偿吗.另外在住院期间一直是妈妈护理我.她的误工费应当怎样计算呢.
请律师您帮帮我.
尊敬的谭力文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误工费顾名思义,是因事故导致伤者本人误工被单位扣发工资薪金的损失。如果您发生事故时有工作,且被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了工资薪金(需要有单位扣发工资的证明),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损失。
至于您母亲为了护理你而请假,她被单位实际扣发的工资薪金(需要有单位扣发工资的证明)应当算作护理费,因为她不是伤者而是护理人员。护理费也可以向对方索赔。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张文达律师
201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