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户口政策规定”,投资申报蓝印户口(市局审批)受理条件:外省市单位、个人或我市农业人口在津注册投资并合法经营纳税的企业,上年度纳税额10万元以上的,可申报投资人、配偶及未满22周岁未婚子女的蓝印户口。每200万元投资额可申报一人蓝印户口,以此类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我市有关人口计生政策,生育三个子女的不受理申报。投资人配偶、子女应在名下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蓝印户口。申请人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以下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员居民户口薄;申请人员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员每人一张一寸照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验资报告;银行进账单;纳税凭证。具体问题请您到公安局人口办详细咨询,电话82105003。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委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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