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7月1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安排执法人员到早市进行调查,发现该市场内确有1个摊位经营活禽。执法人员联合市场管理所有关工作人员对其活禽经营情况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场检查发现有活鸡17只、鸭4只、鸽子1只。按照办案程序,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取证,向摊主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活禽销售行为。为加强对相对人的警示教育,执法人员向摊主详细讲解了非法经营活禽可能产生的危害以及《天津市畜牧条例》的有关规定,告知其在中心城区禁止销售和现场屠宰活禽。
7月3日执法人员对该市场进行了后续跟踪追查,发现该摊位已经关门停业,原有的活禽已彻底清理完毕,摊位前已经张贴了转让的牌子。7月4日至7日,执法人员又连续进行了几次检查,该市场内已没有违法经营活禽的情况。
下一步,我局执法机构将继续加大巡回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发现违法经营活禽行为,立即依法进行清理。
市畜牧兽医局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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