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2011年4月经大队正常批准二胎标准,2012年宝宝出生,问拆迁费10万元孩子应该有吗?拆迁后孩子的15平米应有吗? 金桥街骆驼房子村子什么时候拆迁?拆迁提前多久通知租房子?或是还迁房,还迁在哪里?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骆驼房子村撤村时点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时点,经民主程序确定为2011年8月31日。您的二胎指标虽然是2011年4月审批的,但孩子的出生日期在2012年,即资格界定时点以后,根据相关政策,孩子不具备资格,因而不享受拆迁费及15平米经营性用房。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委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