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在津工作,医保卡在办理中,卡还没下来,因为怀孕,就全额垫付门诊产检费用,如何报销?个人可以去社保中心进行申办吗?
补充:没有办理临时保障卡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怀孕后持相关证明到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乡镇街计生办领取《生育服务证》,于妊娠12周内到现居住地或户籍地生育保险的定点医院联网办理妊娠登记。妊娠登记成功后,参保人员可在医院即时进行产前检查费联网结算。
个人垫付产前检查费报销问题涉及具体经办,建议您进一步咨询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