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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4-04-17 20:01
标题:老年公寓私搭乱盖——还我采光还我自由的生活
内容:

    尊敬的孙春兰市委书记:

    您们好。

    我家住在黄河道建设新街3号楼1门102号,由于我家出窗户外面的纳德老人院由平方违建盖起2层楼。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屋里光线特别不好白天也必须开灯,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不变。所以我恳求我们的知心父母官员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不能是她们赚钱我们受罪吧?

    这件事我在2013年6月13号我就开始找了很多部门,有市综合执法局、区综合执法局拍、区政府信访办、长虹街办事处等等......

    至今也没有结果,他们总是说在等等看。

    这件事发生后给我身体带来很多不适,以至于我精神恍惚,身体严重下降,尤其是这一过年看到别人家亮亮堂堂,我更是从心里发出的那种不好受,导致我无法正常生活。所以我再次恳请我们的父母官员,给我做主帮我们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谢谢!!!

    为盼!!!

回复部门:南开区   回复时间:2014-05-12 17: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接件后,区综合执法局已安排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纳德老年公寓将违章房屋内的老人全部撤离,纳德老年公寓方面虽配合拆违,但因其无处安置住在违章房内的老人,故希望宽限时日。针对上述情况,区综合执法局将联系长虹街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商议对策并将组织力量依法予以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委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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