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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武***       提问时间:2014-04-16 11:00
标题:武台馨苑住宅楼底层开饭馆影响生活环境问题
内容:

    我们是津涞公路武台馨苑小区住户,这个小区有4栋是政府补贴的限价商品房。本来开发商已在小区北侧在建商业用二层楼房,但15号楼102出于商业目的擅自出租了自用住房,并且用于开设饭馆。高层住宅烟道楼道等公共环境密不可分,一楼本来就不允许开立餐厅。邻居们曾多次劝阻未果,也曾多次向物业和李七庄综合执法部门反映,得到的答复是“物业没有执法权”,在居民小区开饭馆是综合执法的管辖权吗?也多次向西青区政府和国土局反映此事...如果有人接待受理或是给予回复,大家绝不会以这种方式反应问题。

    现在该饭馆已严重影响到大家的生活,整个楼道都充斥着油烟味,这种难闻的气味顺着烟道流入每户居民的家中。家中的老人和孩子不堪其扰,无法呼吸。随着气温的升高,细菌、蟑螂会由烟道滋生到居民家中。本来在家庭港湾里休息的美好生活,因为楼下开小饭馆,变成唯恐油烟、蟑螂不入的“保障房生活”...

    本来政府盖房是要改善老百姓的生活,可某些人拿着政府的照顾不但用于商业盈利,还严重影响邻里的正常生活。真不知102的限价房资格是如何取得的?由于相关部门没有及时受理解决,使这种不法情况得以遏制,以至于其他贪图个人利益、不管公共卫生安全的人士争相效仿,在12号楼1楼也出现开餐饮等苗头。不难想象,若不加制止,以后这批保障房里开餐馆的,开杂货铺的,开足疗保健的彼彼皆是,政府不仅保障住房,还保护着他们的生财之道~反映无门,让我们这些感谢政府好不容易买上房子的老百姓心寒啊~

回复部门:西青区   回复时间:2014-05-05 14:23   是否超时:

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李七庄街党委、区房管局、区卫生监督所和工商西青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餐馆违反了《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规定,且系无证无照经营,对此,相关部门已对其违法经营事实进行了现场取证,并依法下达了执法文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后经多部门多次联合执法检查,目前,该餐馆已停止经营。

    对此,我们已通过电话向您进行了回访,您也表示了认可。希望您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中共西青区委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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