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了解,物业公司近日确实没有对垃圾进行清理。物业公司称三期1500户业主中,有近1300户业主以各种理由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由于收不上物业费,无法雇请保洁人员进行卫生清扫。在此期间部分业主代表经过与物业公司协商,51号楼、57号楼、55号楼先后恢复了卫生保洁(上述三栋楼大部分业主承诺近日将缴纳物业费)。没有缴纳物业费的楼栋,或物业费缴纳率过低的楼栋,由于资金不足,物业公司不同意恢复卫生保洁。小区环境问题是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应由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共同维护。一方面物业公司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另一方面小区全体业主也应该积极配合。如果业主不按规定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难以组织有效扫保工作。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把小区环境治理好、管理好、维护好、保持好,单凭任何一方都难以做好上述工作。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可以通过业委会已相关合同为依据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或通过业委会、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向房管物业部门申请,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以上问题,新北街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以及相关部门已关注,正在进行协调处理。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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