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幼儿园招生问题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201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津教委〔2014〕19号)要求,我市幼儿园要公开、公正、公平招生,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的条件、提供的材料、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招生信息和招生程序,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为家长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
二、关于学前班和亲子班解读不统一问题
学前班和亲子班是两种不同的教育形式。学前班是对学龄前(5-6周岁)儿童进行教育的一种教育组织形式。亲子班是幼儿园为0-3岁幼儿及家长提供早期教育指导和服务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帮助家长提高科学育儿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要求,今年秋季新学年起,我市全面取消学前班;公办幼儿园不得以举办亲子班为名另行收取费用。
市教委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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