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小王古庄村村民,本人从小在小王古庄生活,后因为考学户口移除并转为非农业,毕业后转回本村为非农业户口;现已经结婚并生有一子,妻子户口不能转入,孩子户口为非农业;请问现在要拆迁了,请问有没有针对我们非农业的补偿政策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大王古庄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大王古庄镇政府回复如下:
一、按照武清区批准的《大王古庄镇示范镇建设实施方案》规定,在拆迁时您家可以累计购至180平方米楼房两套(为多层住宅,120平米以内按照“拆一还一”标准给予还房,并且享受相应的接近档和跨档购房,120平方米以上按照市场价格购买)。
二、关于您非农业户口的集体资产待遇问题,需要通过户代表表决决定集体资产分配方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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