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超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所在街道分管城建工作的领导已组织相关负责人一起约见了您,当面回答了您提出的相关问题。
外环线内侧辅道工程属市重点工程,于2007年由市组建外环辅道工程指挥部启动实施。外环辅道拆迁所涉及土地仍为村集体土地,并未办理完成国有用地手续,《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明确的是国有土地实施房屋拆迁需要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2007年9月街道与拆迁户签订承诺书,其中明确约定“还迁楼房最迟于你户签订同意拆迁补偿协议后18个月内具备入住条件,如延期,自19个月起按契证(土地使用证)载明户主,每月支付房屋租金1500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委办公室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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