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被征地的农民,我爱人是佳宁里人,他是非农业人,在上任班子08年制定的村规民约,出嫁的姑娘一年以后没有待遇,可是有的给了。我请问一下我爱人非农业,我和我17个月的儿子都是农民也算是经济组织成员。户口已和我妈分开,村里不给我待遇合理不合理。
尊敬的网民您好:
是否享有村民待遇一方面要考虑户籍问题,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考虑本人与土体的联系程度,是否依赖于土地更生活。
李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