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季 提问时间:2014-03-28 2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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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民办教师待遇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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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孙书记,天津作为大都市在一部分弱势群体照顾上,做的还不够。我父亲曾经在7、8十年代为我们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现在这一批人在6、7十岁了,现在周边省市河北、河南省等都对这一批人给与了相应待遇,而天津市在这方面迟迟没有动静,与我们大都市不匹配,而且在2012年已经对民办教师情况做过统计,2年过去了,现在没有任何说法,请孙书记多关心这一部分为祖国教育事业做出贡献弱势群体民办教师待遇问题,多多关心。谢谢孙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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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04-01 14:37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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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留言反映“关于民办教师待遇的问题”,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业务处室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因民办代课教师问题年代久远,我市与其他省市情况不同,研究具体办法还需一定时间,请耐心等待。
市教委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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