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市采取“无偿摇号+有偿竞价”相结合的方式配置小客车增量指标。无偿摇号配置,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公平的价值取向;同时有偿竞拍配置,也可以解决部分单位和个人购买车辆的刚性需求。
二、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10万个,按照“节能车摇号、普通车摇号、普通车竞价”,1:5:4的比例配置。增量指标的配置额度、比例和方式,是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确定的。
三、每期增量指标配置前,市调控办将发布当月指标配置数量的公告和竞价指南,申请人可以了解指标配置具体数量以及竞价规则和相关程序。竞价活动全程在司法部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竞价过程中两次公布平均报价,以及竞价结束后。立即公布最低成交价、平均成交价、最低成交价的报价人数、最低成交价的成交人数、最后买受人报价时间等数据。此外,您提到的竞价实际付款人数,也已发布在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通过公布能够反映竞价最终结果的数据,也是希望竞买人能够理性报价,同时也让社会和公众对竞价工作给予更多的监督。
四、按照《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征缴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每期竞价结束后,市调控办将公布本期竞价收入情况。竞价所得收入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所有竞价收入将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五、我市小客车调控管理政策的制定,吸收借鉴了北京、广州等城市的经验做法,同时作出了“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得新增公务用车”、“鼓励节能车、新能源车发展”等天津特色的政策设计。近期,我们也注意到杭州市在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方面作出的尝试和探索。《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试行期为一年,在此期间,我们将评估总结政策试行期工作运行情况,广泛征求采纳民意,确保政策修订科学严谨、便民为民。
市交通港口局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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