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天津通过人才上保险,但公司没在天津注册登记。最近因业务少,老板说要关掉,老板也不说赔偿的问题。而我目前已怀孕7个月,我还办理了异地分娩,社保中心的人说我的住院费生育津贴都要打到公司账户,但现在老板想关门了,并且说生育津贴让我自己去天津社保中心领取,但天津的生育津贴都是打到公司账户的。我想知道我的保险和生育津贴怎么处理?另外我和公司签的合同都是外地合同,而且已经两年多没有续签合同了,我的权益是否还有保障。多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和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已预留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或终止妊娠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支付。
具体您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范畴,请咨询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