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病人在天津肿瘤医院进行手术,手术后确定是癌症,我们想办理门特,但是手术后大夫不给病理,说我们办门特意义不大,还说如果要办两周以后再给。但是是否办理是我们的权利,是每个公民能享受到的权益,不理解为什么病人家属不能拿病理报告去复印。两周后办门特,就已经开始化疗了,化疗之前办不了病理,产生的损失医院是否能承担?医院能否拿出推迟给病理的明确条文依据么?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办理门诊特殊病登记手续问题请您咨询医院医保科。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