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在东丽区购买商住两用房,2013年8月已入住。因没有在津的身份证件(居住证或暂住证等),无法办理天津驾照换证手续等(3月底前急)。因此,特请教答复为盼。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应当申领居住证。由于您之前没有办理过暂住证,所有现在您没有登记居住半年以上的信息,暂时无法办理居住证。您可以带着身份证和住所证明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街道派出所)进行登记,登记后会给您登记凭证,持登记凭证效力可以等同居住证。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