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华明镇赤土村农民,1992年结婚,户口随夫迁入赤土村,2004年赤土村开始迁村并点,赤土村以种种借口回避,对还迁房屋、拆迁款10万元/人、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农转非等各种问题,一项也没有给我落实。我是赤土村农民,也是失地农民,现在的生活和将来的养老,没有一点着落。这些年,多次找过村委会、华明镇政府,东丽区信访办等部门,至今没有结果。没有人管没有问,生活非常辛苦。
华明镇农民,从未享受一分钱农民待遇,至今没人管
期盼有关领导给我们百姓解决实际困难!!
尊敬的刘国苹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落户的程序应先由村队代表会认可同意后,由村委会与同意接收的村民小组代表协调并安排落户在该队户口册上,这样才能被认定为赤土村民。而您的户口当时迁入后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办理入户手续,只是将户口迁过来空挂在学校宿舍,始终没有落户村队。因此,经村民代表会研究后认为您不能成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委办公室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