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3月2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按照《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需要办理新能源车车辆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其他指标申请在服务窗口受理,具体受理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一楼B78、79、80号窗口(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新能源车,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或者燃料电池小客车。
二、需要办理节能车车辆登记的,需先通过摇号取得节能车增量指标。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需满足持有效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通过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申请。
节能车,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节油率超过20%的混合动力小客车。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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