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武政发【2000】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占用一处宅基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的住宅用地:
(一)有一个子女年满18 周岁且具有本村(街)常住户口,三世以上同居一宅,符合分户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二)有两个以上子女,一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街)常住户口,符合分户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另根据规政字(2000)5号第七条第3款规定,如是女孩年满18周岁以上应是男到女家落户,并提供结婚登记证和男方户口迁入证明,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在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申请住宅用地报批手续。如有其它问题您可向陈咀镇政府进行详细了解,电话22146411。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委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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