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政策未出台为什么扣押电动三轮车而且迟迟没有解决方案?我父亲是残疾人,平常行动不变,在当地政府已申报残疾置换车的有关手续,为了接送孩子方便,在路上被交警截下,以非法驾驶机动三轮车,被交通队扣车,请问有关部门,不让驾驶机动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正式实施在5月1日了,这段期间我们可以想办法自己处理自己的电动车的去向,为什么交通队不把车给我们呢??这已经一星期了,迟迟没有答复,我们去要车说是津南区没有出台政策,既然没有出台政策,这算不算是非法扣押,在说我们有不是非法运行拉客,也没有非法占道。说服教育都免了,直接扣押车,这样的做法合理不合理?
尊敬的网友:
收到网友来信后,我办立即向交警津南支队了解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因您父亲在咸水沽建成区内非法驾驶机动三轮车,交警津南支队将其车辆扣留。自2007年开始,我区就对电动三轮车实施限行措施,禁止该类车辆驶入建成区内,并在进入建成区内的各路口设置了禁行标志牌,同时向社会发布公告,所以您父亲的三轮车在建成区内行驶属于违法禁令标志行为.同时根据《关于对机动三轮车认定和处理意见》,交警津南支队将会按照“无牌无证”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对该类车辆进行处罚。
经交警津南支队反馈,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了联系,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调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