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蓝***** 提问时间:2014-03-14 0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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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蓝印考生公平教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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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尊敬的书记,您好!向您反映一个教育不公平的事。孩子反映在校学习时,蓝印考生没有参评三好生、优秀生的资格,老师说有规定不能参加评选。孩子学习不错,但被排除之外,觉得和别人不一样,因此很受伤害和打击,并很担心以后的事情。我们也做了一些心理疏导,但阴影很重。虽是蓝印,但并不是条件都好、都有钱,既然有了正式学籍,就应该一视同仁。不知到底是什么规定,把纯洁的、要求上进的孩子挡在了公平之外,这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也不符合群众路线的要求。恳请书记过问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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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宝坻区 回复时间:2014-03-31 14:40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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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按照市教委有关规定,市级三好学生必须从连续三年校级三好学生或连续两年区级三好学生中评选产生。对此问题,区教育局已和您联系并进行解释。
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宝坻区教育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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