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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4-03-12 13:57
标题:会计师聘任后财政局没有拨付调增工资
内容:

    您好:我天津市红桥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一名会计,是在编合同制工勤身份.去年12月底我被单位聘任中级会计师(证件齐全),批件已从人事局批复回来,但拨付涨幅工资时,财政局没有同意.答复的原因是:我工勤身份,现交纳养老保险,不能聘专技,不拨付。所以调增工资没有拨付,这件事就算结束了。

    我是工勤身份,所以我才考的证书,想通过努力改变,因为工勤人员可以聘任专计人员,以考代评,如聘满10年,退休是按专技人员退的。我属事业在编人员,在会计岗位,单位已同意,人事局已同意,我符合条件,为什么财政局不拨付工资.这不符合人事部的规定,天津市也有文件规定的。我在职在编呀,现工资就是财政呀,如果我退休时按工人也可以,但现在聘了,按中级走可以呀!我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也帮我问了,答复就是工勤不拨付。我完全符合规定要求,财政局不按规定走,没办法,想求助您。

回复部门:红桥区   回复时间:2014-05-13 16:21   是否超时:

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您所在单位未与您履行聘用程序,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已就我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对您进行了解释说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红桥区委督查室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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