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
您好,我的户口06年因上大学从前白庙本村迁出,10年毕业后,本村不接收现落户在宝平街道派出所,为集体户口,现在准备结婚了,我的户口能否落回本村,本村不接收的做法是否合理,如结婚后我的户口和爱人的户口将落在哪里,孩子上学是否有受户口所在地的影响?希望区领导能够重视我的问题.
尊敬的"李泽"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建议您直接向公安分局户籍科进行咨询,咨询电话:59216285。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