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4年2月21日咨询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问题,查询后说已经于2月28日由国土房管局用邮件进行了回复,但我没有收到邮件。请问怎么办。
郑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3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