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李局长,详实的数据验证了工商部门的执法力度,那么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工商部门还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呢?
李荣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们在调解消费纠纷、查处消费侵权行为的同时,持续推进“大消保”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社会消费维权网络,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
一是加强工商部门内部的维权联动。市局制定了《12315消费维权联动工作制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动网络,对于重大、集中的申诉举报,由市局相关业务处室、各分局和工商所各司其职,及时妥善处置。
二是加强与其他行政部门的维权协作。与相关部门开展维权合作,如我们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专门召开了部门联动工作会议,努力实现双方信息互通,形成“紧密协作,防范有力,查办及时”的工作机制。去年向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通报情况四起,由公安部门根据涉嫌违法的信息开展调查。
三是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去年,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处理消费者投诉206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67万元。
四是深入推进12315“五进”工作。通过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去年,我们新建维权服务站46家,建站总数达到332家。通过系统网络升级改造,实现12315与维权服务站网上信息流转,有效提高了维权服务效率。去年累计向消费维权服务站分拨消费申诉1782件,申诉办结率为100%,自行和解率达到90%。
五是探索镇街、村居维权网络建设新模式。去年,在工商宝坻分局试点推行消费维权与镇街“一站三中心”对接,在4个镇街政府综治信访服务中心建立消费维权窗口,在其下属的村居建立维权服务站,充分发挥基层维权网络的普法宣传、纠纷调解、以及联络互动作用,共同为消费维权工作贡献力量,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认可。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其他区县的实际,适时推广宝坻分局经验,进一步提升基层消费维权网络的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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