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我们都知道,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也是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一个重要途径,那么请您介绍一下工商部门在预防和打击消费侵权行为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李荣强:一是坚持“四个结合”,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走质量检测与日常监管、市场调研、申诉举报热点、社会舆情相结合的路子,提高商品监测执法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去年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88次,检测商品58种949个批次,依法处理和曝光159个批次不合格商品。
二是建立消费侵权“黑名单”,实施重点管控。去年共检查重点监控企业13471户次,纠正违规行为105次,查处违法行为12件,处理相关申诉862件,并及时化解多起预付卡消费群诉。
三是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促进消费和谐。指导企业建立快速解决小额消费纠纷暨无障碍退换货机制,简化企业内部流程,快速解决500元以下的小额消费纠纷;非质量问题商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无障碍退换货。目前,已有209家企业建立这一机制,快速解决小额消费纠纷240件,退换非质量问题商品8000余种,降低了维权成本,树立了诚信形象,取得了“双赢”成效。
四是集中整治5大类重点商品服务。集中开展美容美发、邮政电信、摄影婚庆、家电和手机维修、洗染服务业治理;集中开展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和健身服务业治理,出动执法人员近万人次,检查16770户次,开展行政指导2200多次,规范企业经营和解决消费纠纷562件。查处消费侵权案件129件,案值11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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