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我市工商部门在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又会给工商部门的消费维权工作带来哪些变化呢?
李荣强:新《消法》颁布后,对内,我们加强培训,加深执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能力。对外,通过深入宣传,扩大新《消法》的知晓度,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首先,我们在系统内组织全员学习,特别是对从事消费维权工作的干部开展多次新《消法》培训,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新内容、新知识,为依据新《消法》开展消费维权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其次,我们深入街道和社区广泛开展新《消法》宣传活动,使更多消费者及时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我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我们组织相关企业学习座谈,引导企业对照新《消法》调整经营方式,预防可能出现的消费侵权行为,提高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
“3.15”前夕,国家工商总局相继推出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等配套规定,对新《消法》的相关内容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工商部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能和责任。我们感到,新《消法》和工商总局的一系列规定,为工商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我们一定以新《消法》的实施为契机,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积极营造更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使消费者放心消费、安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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