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计生委工作同志:
我是南开区集体户口,我爱人是外地户口,但她的社保关系是在天津的,几年来我们一直居住在河西区珠江道振财里。目前我爱人已怀孕70天,准生证是在河西办理的,为了产检方便打算在居住地所属的柳林医院立本,但社区医院说我的户口在南开,要去南开的社区医院去立本,而南开的社区医院离河西都比较远,我想请问我们这种情况是否必须去南开我户口所在社区医院立本?这种情况是符合天津市的相关规定吗?如果不是,麻烦您告知我们怎样办理,真是挺着急的,谢谢。
小刘
刘红伟网友:
您好,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已与您进行电话沟通。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局
2014年3月13日
【民生词典】孕妇建卡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