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书记你好;我是南蔡村镇丁家圈村的村民,在村坑边有块自留地,因坑承包个人养鱼抓坑,造成自留地坍塌。
在2009年·2010年先后再过两次树至今只剩一颗倒在坑里。
我曾多次找过村领导·镇领导无果,张书记这是应该咋办?
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调查,鱼池清淤过程中造成坑塘周边塌方,涉及土地0.05亩,经村委会协调,2010年鱼池承包人将自己自留地0.63亩交给当事人使用,用于补偿损失,且双方均已认可。针对网友重新提到的问题,目前村两委正在进行调解。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委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