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4-03-03 2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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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您好!想了解加入预备役的具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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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书记:您好!
我是一名热爱军旅生活的年轻人 因为学习的关系 耽误了参加的年龄 我现在想参加预备役 为国家奉献我的青春 愿我一个军旅梦 请问需要什么条件 到哪里能详细的了解这些事宜 热切的等待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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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03-19 17:28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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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过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未被征集服现役的,办理士兵预备役登记”;第二十四条明确“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到三十五周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办理士兵预备役必须经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兵役机关登记,按照新兵征集有关条件完成初审初检。您若志愿服预备役,且本人年龄、身体等符合条件标准,可以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咨询报名。
天津警备区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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