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书记,您好:
我是一位重度残疾人,是天津市南开区向阳街的一名居民。因从小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导致现在30多岁还不能生活自理。靠60多岁的老父亲生活,听到这次残疾人换车市里办了一件好事。我出门极其不方便,不能打车,不能坐公交车,只能靠父亲的改装的燃油三轮车出门看病。我的条件也都够,父亲也给跑了区残联,我也在网上也反应了我的一些情况,可目前的政策是只能本人开的残疾人才可以,以后开始治理了,我出门就更困难了,请问孙书记,像我这种情况还能有其他的办法吗?因为市里给出的这么个政策挺好的,只是我的情况太特殊了,和一般的残疾人还不一样,出门一定要有父亲帮忙才能出去,否则寸步难行,这件事希望得到孙书记的帮忙,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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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社区办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根据市残联《天津市残疾人专用代步车驾驶资格认定工作要点》文件规定,办理代步车置换手续的应为下肢残疾上肢功能健全、并拥有燃油或电动三轮车的残疾人,且必须是本人驾驶才能办理置换手续。鉴于您本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家属开车,不可以办理置换手续。对于留言反映在治理“机动三轮车”工作中出现的此类情况,区残联已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反馈,今后如有政策及解决办法将及时通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委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