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您好:
我是西青区中北镇人,我是农业户口,我老公是非农业户口,结婚后因为我们是两半户男方不接受我的户口再加上我的无知我把户口迁入了我们小区里到现在已经十一年了,我虽然是农业户口但这十一年里从未享受过农民待遇,孩子这十一年里也从没领取过独生子女费,计划生育也从未有人过问,就连看病都很困难,没有地方给担负点,我也没有正式工作,孩子一天天长大,家庭生活压力越来越大,我请求您帮我解答一下户口问题是否能迁回村里或者迁到男方家落户也行。我想问一下您双方都是西青的女方农业结婚十年就可以把户口迁到男方非农业家里落户中北镇就可以这样,杨柳青可以吗?希望您能尽快给我答复,感谢您了。
尊敬的李女士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天津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有关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市内同等地区之间的户口迁移申请,应予受理: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申请在本市同等地区之间将户口迁移至现住地;
(3)符合本市同等地区之间的户口迁移政策规定;
(4)本市同等地区之间户口迁移是指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之间的户口迁移,二区三县地区之间的户口迁移。
根据前述规定,您想把户口由小区户口迁回村里或者男方家是符合户口迁移政策的,但鉴于户口迁移的相关条件较多,建议您到办理户口迁移的公安行政大厅进行详细咨询或者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参与!
观典律师事务所 柏高原律师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