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两名出租司机在火车站“摞活”、绕道多收取乘客车费,市客管办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这两名违规司机予以严厉处罚,并于近日处理完毕。
2014年2月8日,海河公司牌照号为津E17320出租车驾驶员,在天津站承载3位来自河南省的外地乘客去大寺镇,不打表“摞活”运送3位乘客,向其中两人各收取30元车费,向另一人收取20元车费,此趟业务合计收取乘客80元车费。该驾驶员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三项规定,客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2014年1月26日晚8点多钟,晨华公司牌照号为津E10492出租车驾驶员,在天津站承载1位乘客去金钟河大毕庄,因绕道多收费被乘客投诉。经核查,此趟业务正常打表应为13.6公里,应收车费30.10元,加收1元燃油费,合计应收31.10。而该驾驶员却打出了16.30公里,收取乘客39元车费,实际多绕行了2.7公里,多收车费7.9元。客运执法人员不但责令其退还多收的7.9元车费,而且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通讯员 杨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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