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王局长,由于近期连续受重度雾霾天气影响,我市启动了应急预案,其中就包括车辆限行的措施,请您再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王晋耀:为应对雾霾等重污染天气,2013年11月,市政府发布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其中规定,按照空气污染等级,在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和滨海新区部分区域,分级启动机动车限行措施。2月23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后,我局立即开展工作:一是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及时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和社区、街道沿线、快速路电子显示屏等,发布限行时间、范围和机动车尾号等相关信息,有效开展了社会宣传提示。二是立即启动机动车限行三级应急响应,在外环线设置了87面重污染天气限行提示牌,在86个入市口安排了执勤警力,并增派巡查车加强入市道路巡查。三是调整了电子警察系统,对违反限行规定车辆,及时进行抓拍,确保重污染天气限行措施有效落实。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为方便驾驶人掌握重污染天气限行尾号,参照3月1日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则,本市牌照载客汽车实施24小时限行。无论是否持有通行证,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6时至24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零时至6时按照尾号限行规定行驶。而对应的,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月10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主持人:感谢王局长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详细介绍了我市机动车限行的相关情况,本期访谈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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