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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薛*       提问时间:2014-02-25 15:59
标题:房屋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及房贷清还后公积金提取问题
内容:

    问题1:天津的房屋的商业贷款不能转公积金贷款,在上海、石家庄等地都已经实现了两者的互转,给老百姓省了很多银行的利息,为什么天津不可以。

    问题2:在北京规定是房贷还清后,公积金就可以每月提取出来,不受限制,为什么天津要等到退休才能提取。这个我们贫穷的老百姓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03-19 17: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商业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我市目前没有推出商业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是考虑到放开商业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会导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紧张,使需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无法申请到贷款。我们目前也正在进行商业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可行性研究,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量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将适时推出该政策。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住房公积金是用于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问题的、具有互助性和保障性的专项资金,具有定向使用的属性,不能随意支取,职工在符合购房、租房、大病、离退休等我市政策规定的条件时,才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据我们了解,北京市在发生住房贷款消费后,职工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不存在发生住房贷款消费后,无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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