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宁河县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督查室深入县建委,就此问题进行调查督办,现答复如下:
金海湾公寓坐落于芦台镇经济开发区福康小区南侧,共390户,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由天津市宏源纳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纳川公司)开发建设,于2011年9月建成入住。2013年5月县建委接到该项目业主关于燃气未接通的信访件后,安排专人进行了协调处理,当时燃气未接通的原因是该小区外网配套工作一直没有进行。
县建委先后协调了天津燃气集团第三销售公司(以下简称三销公司)及其所属天津燃气集团第三销售公司宁河分公司(以下简称三销宁河公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经过协调规划路由、设计、预算、审价等相关程序后,宁河县人民政府配套费收取办公室与三销公司所属施工队伍天津艾尼杰燃气热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燃气工程配套服务协议书,于10月至11月,进行了外网配套施工,至12月份,外网配套施工完毕并带气。
在后期内网燃气接通入户施工过程中,因部分业主装修在先,影响了燃气管线的正常施工,且燃气公司各部门及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有多个环节需要楼上楼下同一串19户同时家中有人,有一户无人也无法进行,而该项目入住率不高,家中无人的情况时有发生,给施工带来很大难度,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开发商、物业公司及燃气施工队伍多次协调,大部分业主都及时配合家中留人并拆除了违章装修,但仍有个别业主不能及时配合,这也是高层楼房燃气后期施工的最大难点。
在继续协调该工程的过程中,县建委进一步了解到,燃气施工队伍正在整改的过程中,如通过三销公司的验收即可点火。目前燃气未接通的主要原因,是燃气施工队伍天津艾尼杰燃气热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在前期小区燃气内网施工过程中,将小区内的路面破损,并有线缆被弄断,开发商天津市宏源纳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此为由,未拨付燃气内网施工费20多万元,而燃气施工队伍以不付清欠款就不给通气点火为由,拒不履行后期点火程序,目前县建委正在与三销售公司、开发商积极协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宁河县委办公室
2014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