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想成立3~4人的护理中心,是否允许,如允许请问应向哪个委局哪个部门申请,在场地、人员、卫生等方面有什么条件?另外,如要成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向谁申请?有什么条件要求?
刘卫平网友:
您好,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已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局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