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第十七条 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而在河东区万新村天山西路北侧一烟酒店旁,却悬挂一面破损、褪色的国旗。希望有关单位及时依法迅速更换和纠正破损褪色的国旗。使每个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尊重和爱护国旗,依法使用国旗的自觉性。谢谢!
尊敬的yangkaiqua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调查情况。区综合执法局已派执法队员到现场调查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