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09年考取东丽区公益性岗位,其后与2011年与东丽区劳动局签合同,我这样算社区工作者吗?此次工资调整包括我们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解答相关政策并建议其进一步咨询用人单位或民政部门,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