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家里老人于1999年在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下同)去世后,用《死亡证明》去老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业务。老人名下有套房产,现在打算卖掉,但是《死亡证明》丢失,无法去公证处公证。
1.第一次:咨询塘沽开发小区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告诉我需要去医院复印《死亡证明》,到医院后,医院说,老人户口已经注销,无法复印《死亡证明》,1999的存档,也无法查询,建议我去开发小区派出所咨询。
2.第二次:来到塘沽开发小区派出所,值班民警说他无法办理,让我到塘沽医院附近的防疫站办理复印,塘沽区所有的《死亡证明》都在防疫站存放,联系防疫站后,防疫站负责《死亡证明》的人员说,复印《死亡证明》这个业务,对公不对私,无法对个人办理业务,需要医院联系防疫站,才能补开。
3.第三次:再次联系医院,医院说,他们没义务帮我们去防疫站复印《死亡证明》。建议我继续联系开发小区派出所。
4.电话联系开发小区派出所,派出所值班人员,以户籍警不在当天派出所办公,建议我第二天再联系。我10号上午联系,人不在,11号上午和下午联系,都不在。12号上午联系,户籍警也不在。都是让我第二天再联系。
5.老人户籍在塘沽区迎春里,归属开发区小区派出所管辖
5. 老百姓 办个事有这么难吗? 为什么都来回推???
6.求帮忙解决,感激不尽。
开发小区派出所电话:25211564
塘沽医院:65665859
防疫站:2589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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