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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张先生   提问时间: 2014-01-17 15:40
 标题:被多收钱了
内容:

    今天坐出租车,到站后,计程表显示9.7元,加上燃油附加费1元,我给司机10.7元,他说应该给他11元,是四舍五入计算方式,我说没这规定,他说这是行规,他还说即使我投诉他,他今天也要收11元。所以,我给他11元。因此,我要相关部门对他进行处罚,他不但多收我钱了,态度不好,让我生气了,作为赔偿,请让他退我路费11元。希望相关部门对他进行处罚,并将他列入行业黑名单中,并将我的路费11元还给我,请将钱打到我的支付宝账户中,账号:zzhorg@sina.com

    车票信息:

    代码:212001312054

    号码:02673619

    单位:0000

    税号:000000000000

    车号:E19451

    车票中的投诉电话是:12345678,所以我怀疑这车是黑车,请取缔他

回复部门:客管办   回复时间:2014-01-20 16:0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张先生: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4年1月20日 


 

尊敬的张先生:

    您好!您投诉的津E19451号出租车涉嫌违规一事,我办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具体处理结果已电话告知您。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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