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关于上次咨询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编号3249074861, 提问时间:2013-12-25 已经过去半个多月时间了,期间里本人询问过很多小区业主 都向小区物业询问过何时通燃气的问题,但物业的回答都是推给津南燃气公司,我看到政府办公室回复后立即拨通津南燃气的电话28516874 ,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接到任何关于该小区通燃气的通知。这与津南建委回复的:经了解,该小区开发商刚将燃气小配套费交至燃气集团,由于年底需要点火的项目较多,区建委已督促燃气集团尽快为该项目进行点火不一致。
小区物业以入住率不到为理由,不开通天然气,并声称这是燃气公司的规定。但《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中没有对于入住率与开通燃气的规定。因此我的问题是,在物业推诿不作为的情况下,住户如何申请开通燃气?
还请相关部门正确对待此事,希望尽快得到专业回复,解决该小区居民日常生活问题。恳请领导到现场看看,走走群众路线,为老百姓办的实实在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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