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寄交资料到津南区派出所进行孩子户口民族变更,随母亲变更回族,至今联系仍未变更,没有明确答复
尊敬的网友: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办立即责成公安分局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您于2013年8月向双港派出所递交女儿民族属性由汉族改为回族的申报材料,但申报材料不全,需补充相关材料。2013年12月,您将准备齐全的材料再次提交申报,双港派出所在接到材料后,当即成卷上报公安分局有关单位进行审批,2014年1月15日,公安分局在规定时间内对您女儿更改民族属性的申请进行了审查并批准。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已将相关工作情况向您进行了反馈,您也对其工作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您继续为“美丽津南”建设献计献策。
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调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