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2008年汉沟重点工程拆迁被安置到城际美景小区,当时镇政府和我们签订《城际美景家园还迁房协议书》约定还迁安置房5年以内不得上市交易,我们实际上是2008年入住城际美景的,这五年因为没有房本,想卖房换到别的地方去都不行。2013年8月双街通知我们交钱可以办房本了。苦苦等了5年终于有产权证可以自由交易了。没想到2013年12月我们拿到产权证后就傻眼了:
1、按照70年的大产权计算,我们是2008年签定并入住的城际美景,土地证应该到2078年,可是证上写的是到2066年(无形中少了12年),严重侵害了我们的权益,怎么回事呀?
2、产权证到手才发现登记发证日期为2013年,天呀!在交钱办证时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解释到,“拿到房本已经够五年了,可以交易了”。可是按照现在的国家政策产权证不够五年,交易要交很高税费的,我们再次被欺骗了,实际我们入住五年,你双街镇为了不让我们上市交易可以不给我们办房本,压了我们五年,但是五年后的房本签发日不应该是今天。而是2008年,不然我们房本没过5年,现在卖房交易造成的高税赋镇政府要承担,或者有个说法。
3、更可恶的是营私舞弊,有的还迁户通过非法手段,暗箱操作,没有受到协议的限制早就拿到房本了,已经上市交易了,我们有证据可查,请问老实的人为什么受不公平的待遇。
我们盼了五年拿到房本却是疑团重重,利益受侵害,同样的还迁安置户为啥在镇里早早就把名字改成非原房屋主人(买主)的名下了,不用等五年,而且,产权人直接落到买房人的名下,即省去了过户交易等繁杂手续还免交了过户所需的税费。我们没权没势不想闹事,就看镇里怎么解决了,不行咱就把锅底亮一亮,急盼答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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