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蚂蚁绊大象”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蚂蚁绊大象"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应急办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宝坻区“三非”机动三轮车取缔时间问题
回购期限为2014年3月20日至4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关于快递、路边经营用车将以什么车辆代替问题
此问题正在研究中。
三、关于客运三轮车有何补偿措施等问题
(一)3月31日前,对主动上缴的纳管机动三轮车主给予适当奖励。
(二)对因取缔机动三轮车,失去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家庭,人力社保、民政等部门负责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安置救助:
1.对有就业意愿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提供就业岗位或组织专场招聘会供其选择就业,给予养老、失业、医疗等三项社会保险补贴。
2.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可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贷款总额最高30万元。
3.对生活出现暂时困难,且不符合低保和特困救助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对确有困难、可办理低保手续的家庭及时优先审批。
4.对有驾驶资格且符合条件的,成立或引入正规的出租汽车公司后,在对外安排承租车辆运营上优先考虑。
(三)发展公交、规范出租,拟成立正规出租车公司。
四、关于家用电动三轮车、四轮电动老年代步车是否在取缔范围内
以电动、燃油等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车,均在治理范围内。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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