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武清区邮电系统离休老干部,老党员,去世11年了,母亲今年86岁了,无业,我母亲瘫痪13年了,鉴定为肢体二级,重度残疾,有残疾证。父亲原单位每月给母亲605元遗孀费。母亲有四个子女,大姐丧偶,已退休,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同时还患有多种疾病,每年两次住院治疗。大哥大嫂两人都已退休,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我二哥二嫂在企业工作两人工资收入很低,我下岗多年,没有收入,因母亲需要长期护理,所以在家侍候我母亲起居。上周我因劳累过度腰部严重损伤,不能动弹,使我们家庭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母亲十几年有病瘫痪在床,花光所有的积蓄,因病致贫,因残致贫,我求助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我们这个困难的家庭给予特殊的关爱!让老母亲在有生之年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困难救助,最低生活保障)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