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根据政策,1999年后参加工作的年轻干部享受补充公积金,而1999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干部享受房屋补贴,我单位于2005年进行了登记,由于我服兵役日期在1993年12月,如果算为参加工作时间的话我应该享受房屋补贴,但是我是2010年8月到街道工作的,并没有登记我的信息,所以我应该如何补充登记呢?敬请领导回复!
此致
敬礼
王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