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教委领导:您好
我是天津河东区第三十二中学的一名初三学生,几次听闻电视媒体报道说教育局命令禁止假期补课,但是我们考完试还要继续上课,每天上五节70分钟的课程,虽然不是很长,但也影响了我们正常的假期休息。学校要求考完试第二天就继续上课,而且还收取不低的费用。以及早自习、午自习、晚自习,都收费。每天早晨七点半上早自习,与其说是七点半,老师刚过七点就过来留题写,还声称是自愿写,但谁又敢不写?两节晚自习,一直上到晚上七点钟,报导不是说不超过五点半吗?不知道学校为何如此安排,希望上级能给予解决。
此致
敬礼
2014.1.8
尊敬的尚存利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教育局调查情况。经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调查了解,现将调查和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按照区教育局禁止假期补课的要求,三十二中学在寒假期间不安排任何形式补课。1月9日-14日放寒假前组织初三上课属于正常教学安排,上课时间是8:00、3:30放学,每节课70分钟,中午休息。
2、关于上课收费的问题。学校安排的上述课程,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3、关于早自习前老师布置练习的情况。属于个别毕业班教师提前到校义务组织辅导,加强练习的认真表现,至于练习情况完全坚持自愿的原则,并非强迫。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