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街珠江里小区内设置的两处收费存车场是否取得相关证照,小区内没有进驻物业,居民公共用地和人形便道为何变为存车场,是否有借机敛财的嫌疑?街道办事处为什么会把大家的公共资源对外出让?一处在珠江里小区内近500平米的空地上,这里原本是居民休闲散步的地点。一处在珠江里12栋旁边的公共厕所附近,而且占用人形便道及盲道。请新河街道办事处给予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反映的情况,2014年1月9日上午,塘沽支队秩序科民警实地进行了调查核实。此处属于自设非法停车场,已经要求建通车业不准再给其发票并停止收费。2014年1月10日下午,秩序科民警与您进行了沟通,您对答复表示满意。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4-1-13